武汉赢有道公司邮币卡诈骗

武汉赢有道公司邮币卡诈骗

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骗局

发布日期2021-02-05,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张亚宾,男,1992年3月22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汉族,高中文化,原武汉赢有道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第十一组业务经理,户籍地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住河北省保定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谢乐,男,1994年2月12日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汉族,大学文化,原武汉赢有道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十组业务经理,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丁恒意,男,1994年11月22日出生于湖北省蕲春县,汉族,大专文化,住湖北省蕲春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起诉书指控

以姜某(另案处理)等人实际控制的北京天誉金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誉金泰公司”)系北京股中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中盈公司”)、北京盈天下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天下公司”)、武汉赢有道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赢有道公司”)等公司的总公司。2015年以来“北京天誉金泰公司”通过其下属的“武汉赢有道公司”等公司作为其在武汉等地的“市场部”,通过虚假宣传骗取他人购买“北京天誉金泰公司”在河北滨海大宗交易平台控制发行的“中国远洋运输”、“南极冰山”、“司某砸缸”等26支邮票,再由“股中盈公司”通过操盘手买卖上述邮票,操纵上述邮票价格的涨跌来谋取非法利益。

2015年12月何某1受“北京天誉金泰公司”的指派到武汉担任“武汉赢有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随后,何某1以“武汉赢有道公司”的名义与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成为了河北滨海大宗交易平台的普通经纪会员。

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何英政以“武汉赢有道公司”名义租用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武大科技园豪迈大厦2栋802室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地点,并先后招聘了被告人张亚宾、谢乐、丁恒意及徐某2、邱某、黄某、焦某、周某、何某2(均另案处理)等百余人作为公司的业务经理或业务员,陈超(另案处理)为公司的会计。随后何某1将上述人员组织成20多个业务组,其中,被告人张亚宾任第十一组业务经理,被告人谢乐任第二十组业务经理,被告人丁恒意任第十九组业务经理。经公司组织培训后,由各业务经理带领各自的组员通过微信号添加被害人手机号为好友,通过包装自己的朋友圈及冒充白富美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业务经理及业务员相互配合诱导被害人购买邮币卡,再由“股中赢公司”通过操盘手买卖上述邮票,操纵价格的涨跌,导致被害人亏损,“武汉赢有道公司”相应获利。

经审计部门审计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武汉赢有道公司”投资且在上述26支邮票中有过交易行为的共计2143人,其中有1691人亏损,亏损金额共计人民币302462569.04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被告人张亚宾所分管的第十一组有两个号段:①号段290060011(居间商名称为“0IIZYB”,居间商身份号码,姓名为“张亚宾”),亏损人数49人,总亏损446万余元;②号段29006011(居间商名称为“011ZYB2016”,居间商身份号码,姓名为“张亚宾”),亏损人数59人,总亏损1463万余元。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亚宾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人民币80.4万余元。

被告人谢乐分管的第二十组有一个号段29006020,(居间商名称为“020XL2016”),共计55人有交易盈亏,其中47人亏损共计人民币928.8万余元。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谢乐非法获利人民币44.85万余元。

被告人丁恒意分管的第十九组有一个号段29006019(居间商名称为“019DHY2016”,居间商身份证号码,姓名为谢星),共有54人亏损,亏损金额642万余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丁恒意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19.4万余元。

2019年7月27日被告人张亚宾到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投案。

2019年2月11日,公安机关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停车场将被告人谢乐抓获。

2019年8月15日被告人丁恒意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投案。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有:

1.破案及抓获经过。2.报案材料、银行流水、办案说明等书证。3.司法会计鉴证意见书等鉴定报告。4.从河北邮币卡平台调取的交易数据等电子证据。5.证人程某等人的证言。6.被害人章某、于某、蒙某、涂某、朱某等人的陈述。7.被告人张亚宾、谢乐、丁恒意的供述与辩解等。

部分被害人的陈述

1.章某的陈述:我在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被诈骗了1256243.95元。2016年9月一个微信名叫“往事如风”,自称叫董薇的女子加我为好友,向我推荐邮币卡并推送她大伯的战友张亚宾的微信给我。在张亚宾的指导下,我在河北大宗商品交易APP上注册了一个账户,我先后入金123万余元,用于“打新”(抢配售的邮票)、购买他们指定的邮票。我所买的三个票不断地下跌,董薇告诉我她大伯在想办法,让我等待。直到2017年1月3日停牌,我发给董薇和张亚斌的信息都不回,再看到网上各种维权的新闻,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2.蒙某的陈述:我在网络平台上投资邮币卡,被骗28.24万元,过来报警。2015年10月份昵称为“宋月”的女子在微信上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我为好友,后来跟我说她最近投资邮币卡赚了很多钱,说她舅舅的朋友张亚宾是交易所的金牌分析师,能给内幕消息,利润非常丰厚,稳赚不赔。后来宋月推送了张亚宾的QQ给我,在张亚宾的指导下,我在河北大宗商品交易APP上注册了一个账户,我先后入金几十万元,用于“打新”(抢配送的邮票)、购买他们指定的邮票。直至2016年12月份平台停盘之前我总共入金了几十万元,后来又出了一些,亏损了28.24万元。

3.于某的陈述:我在网络平台上购买邮币被诈骗50万元钱,过来报警。2016年10月4日昵称叫“陶思思”的女子添加我为微信好友,她主动找我聊天,11月7日陶思思向我推荐了“中国远洋运输邮票”,说她舅舅的战友是交易所分析部的主任,能给内幕消息和打新票配售,利润非常丰厚,一只票打新就赚了几十万。11月10日,陶思思让我联系她舅舅的战友“张浩”,指导我在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开户。同月14日,我入金50万打博鳌论坛新票,结果只中了一枚。至11月18日,我总共入金七十万元购买他们指定的三只票,这三支票全部连续跌停,至12月7日亏损近40万。后来一直至交易中心遭封盘,我总入金130万元,出金80.9万,损失49.09万元。

4.涂某的陈述:我在网络平台上购买邮币卡被诈骗15万元钱,过来报警。2016年8月分左右,一个叫张婷的女的通过微信加我好友,说她有个大伯伯是做投资邮票理财的,有内幕消息和打新票配售,利润非常丰厚,可以帮我联系她大伯伯带我投资赚钱。我让她的大伯伯“天道酬勤”在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帮我开了户,于2016年12月份先后转15万元到平台交易账户,购买了他们指导的3支邮票,每支他叫我买的邮票都在第二天开始跌停。

5.朱某的陈述:我投资邮币卡被骗728.21万。2016年11月15日微信号为“×××”自称是何主任男子和微信号“×××”自称是业务员陈蕾两个用户添加我为好友,何主任说自己是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为我提供大额新邮币卡和配售的邮币卡,陈蕾说自己的姑父是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高管,有内幕消息,提供的邮币卡只赚不亏。11月15日,何主任让他的丁助理帮我在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开了户。我入金728.21万元,何主任和陈蕾说要拿全额配售还需要持仓,持仓保证只赚不亏,在何主任和陈蕾的指导下我进行了一些交易,至2016年12月30日我持有704.78万的邮票,平台账户余额为705.69万元。

6.吕超的陈述:在“程寄凡”推荐下,被害人因谢乐(微信号×××)的宣传,听其指挥进行邮币卡投资,最终资金被套。除去出金数额一共投入144.3万元,所持邮票市值536913.41元,受骗亏损906086.6元。所持邮票无法交易,536913.41元在该平台账户里拿不出来。)

7.王磊的陈述:被害人因受“程寄凡”和谢乐(微信号×××)的诱骗,陷入错误认识,听从被告人谢乐指挥,进行邮币卡投资,最终资金被套。

8.李的陈述:被害人因受“程寄凡”和谢乐(微信号×××)的诱骗,陷入错误认识,听从被告人谢乐指挥,进行邮币卡投资,最终资金被套。

9.李刚的陈述:被害人因受“程寄凡”和谢乐(微信号×××)的诱骗,陷入错误认识,听从被告人谢乐指挥,进行邮币卡投资,最终资金被套。

10.徐某1的陈述:“王欣轩”说他姑妈在武汉邮币交易所里面能透露内幕消息,后介绍分析师谢老师(微信号×××)给我,最终我用妻子徐某3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开户进行邮币卡交易。

同案犯的供述

1.何某1的供述:我是2013年进入“北京天誉金泰公司”,刚进入公司做销售,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客户推荐炒美国黄金、原油的软件。2014年年初我被公司提为销售经理。2015年6月份公司副总许辉跟我说要我到武汉分公司继续带团队,我是2015年6月底到武汉带团队,成立武汉赢有道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地址在武汉光谷软件园4.1期A1栋7层01号。

2016年4月到2017年1月份公司做邮币卡。一般是财务部的陈超将业务员和经理的业绩提交给“北京天誉金泰公司”,总公司财务将业务员的提成打到我的卡上,由陈超通过我的卡发放提成,业务经理的提成由总公司财务直接打到业务经理的卡上。销售部在公司做邮币卡的时候有十几个组,每个组有十来个人左右。我记得清楚的销售部经理有张亚宾、邱某、黄某、谢乐、丁恒意等。

2.陈超(公司财务)的供述,证实:谢乐是业务部经理之一;业务部经理的工资直接是何某1给;公司赚的是客户持仓的亏损的钱;公司与客户是对赌的关系;客户只要持有邮票基本上只有亏损的。

3.邱某(销售部业务经理之一)的供述,证实客户投入的资金越多,涉案公司人员的提成就越多。

4.黄某(销售部业务经理之一)的供述,证实:谢乐是销售组组长之一;组长底薪每个月8000元,客户入金的资金到月底没有走,就提成百分之二,还有客户亏损金额的百分之二;建议客户购买推荐票,大多数都亏损,亏损后客户被套牢,不会轻易出金,我们会建议客户加大投资,购买推荐新票,客户更大投入资金,提成就不会少。

5.何某2(业务员)的供述,证实:谢乐是市场部组长之一;方式是伪装白富美,编造经历,诱骗客户购买邮币卡;客户都是亏损,而且一直亏损,觉得公司有操盘的可能。

6.焦某(销售部业务经理之一)的供述,证实:手法是骗取信任—指导购票:客户购票少的时候也就是投入资金量少的时候让他们赚点小钱,一旦他们购票多的时候,也就是投入资金量大的时候,上面就会通知我们稳住他们的资金,不让他们出金,这个票就会下跌,客户就会亏损,我们就是这样赚客户的钱。

7.张彦(“北京天誉金泰公司”网站维护员)的供述,证实“股中盈公司”操盘控制邮币卡的涨跌。

8.刘某(“北京天誉金泰公司”财务主管)的供述,证实:总、分公司的结构、业务;“股中盈公司”负责操盘,控制邮币卡涨跌,公司主要收入就是客户的亏损额。

9.程某(“北京天誉金泰公司”财务经理)的供述,证实:总、分公司的结构、业务;业务员的工资是按照持仓量的比例和手续费的20%计算,业务经理的提成是按照他下面的所有业务员的客户持仓量来算的。

10.张国政(“股中盈公司”交易部组长之一)的供述,证实“股中盈公司”通过操盘,控制邮币卡涨跌,让顾客亏损,公司由此盈利。

11.卫钢华(“股中盈公司”资产管理部组长之一)的供述,证实总公司“北京天誉金泰公司”与分公司层级关系。

12.赵双伟(“武汉天誉金泰公司”老板)的供述,证实:总公司“北京天誉金泰公司”与分公司的层级关系。

13.刘云飞(河北邮币卡公司总经理)的供述,证实谢乐所在公司的总公司在河北邮币卡平台系托管账户,可以通过操盘控制邮币卡价格。

14.刘阳(河北邮币卡托管部负责人)的供述,证实散户即被害人被隐瞒,不知道邮币卡交易市场多只邮票被重点会员控制。

15.安晓星(河北邮币卡平台员工)的供述,证实邮币卡交易平台与代理商相互勾结串通,发送成交与持仓情况,帮助代理商控制邮票价格。

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1.张亚宾的供述与辩解:2015年上半年,我在“北京天誉金泰公司”做了一段时间的业务员,同年7月左右,许某安排我跟何某1、焦某等八个人到武汉来经营“武汉赢有道公司”。我和其他人做业务经理,带领各组员工开始工作。

“武汉赢有道公司”的法人和总负责人是何某1,到公司停业前一共有20个组,最高峰有24个组。

我使用过133这个手机号,是我的实名制手机号,我的微信昵称是“天道酬勤”,这个微信是用我的手机号注册的。我用微信和客户交流的时候以“张亚宾”和“张浩”自称。

何某1会给每个业务经理发很多电话号码,业务经理再把电话号码分给自己组的业务员,业务员用自己申请的微信号加别人好友,业务员慢慢引导潜在客户了解邮币卡,然后指导客户开户、入金。业务员再跟客户说自己的“舅舅”可以弄到配售,帮客户弄到更多的新上市价格的邮票。最终目的是让客户买公司指定的邮票,尔后通过操盘、控制邮票价格。

我的业务员赵婷婷用假名“董薇”发展了章某这个客户,他开始的时候亏损了很多,有大几十万,后来又赚了30万左右,到2016年12月份,这个客户损失了四五十万。有一个比较早的客户叫蒙某,他是“宋月”发展过来的,我和他聊过,我不记得他亏了多钱。一个用“张婷”假名的组员发展的客户叫涂召峰,我记得这个客户有一笔入金是10万。

我非法获得的六七十万元,我买一辆奔驰GLC车花了53万左右,其余的钱用于个人消费花了。2019年7月26日,我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河北公安机关自首。我愿意积极退赔。

2.谢乐的供述与辩解:2015年10月份左右我在“武汉赢有道公司”当业务员,公司经理让我们添加陌生人微信,引诱对方到我在河北大宗商品交易APP上注册了账户,我投资购买我们指定的邮票。

我做业务员的时候使用的微信名是“ANN谢雨欣”,这个号码在我做经理的时候交给了谢星,由他们组使用,做经理的时候使用的微信号是用185××手机号注册的,名字叫“谢老师”。2016年2月左右,我到十九组当了经理,手下有6名业务员。

被害人徐某1(其某)我有点印象,是我们组的,好像是一个叫李双虎发展过来的,他的微信名是“王欣轩”。

我做经理之后,慢慢了解到公司做的这个事情实际上就是通过指导客户购买公司的邮票让客户亏钱。我在“武汉赢有道公司”工作期间一共赚了40万元左右。

3.丁恒意的供述与辩解:本人于2016年初(2-3月)进“武汉赢有道公司”做业务员,按照公司的模板去加客户微信,建立朋友关系,后根据公司安排定期在朋友圈里发布邮票走势图,让投资客户主动联系我们了解邮币卡。同年七月我任职市场十九组的组长,先配了6个组员,后来发展到10个左右。我的小组好像发展了50多个客户。

我还帮九组的经理何权威做业务,以“丁助理”的身份带领客户开户,并让客户准备资金打新。我只知道这个客户是江苏那边的人,姓朱。后来我听说这个客户开始投了500万,后来投了多少我不清楚,亏损情况我也不清楚,后面都是何权威联系这个客户。

每次何某1告诉我推哪只股票,我再告诉我的业务员让客户买哪支票。我觉得我们推给客户的票有60%到70%的客户是亏损的,往往是买的高价票,然后连续很多天都是跌停板。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亚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二、被告人谢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三、被告人丁恒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四、被告人张亚宾、谢乐、丁恒意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按比例发还给各被害人。

五、剩余涉案赃款责令各被告人张亚宾、谢乐、丁恒意在各自造成的损失数额内连带退赔并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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