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卡手机骗局揭秘

喔卡手机骗局揭秘

发布日期2020-07-01,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王伋龙,男,1993年6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孝昌县,汉族,中专文化,武汉喔卡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孝昌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3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

被告人范光美,男,1993年8月20日出生于湖北省公安县,汉族,大专文化,武汉喔卡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公安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3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

指控

2018年12月18日,陈立琦(另案处理)在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现代世贸中心1栋24楼,注册成立武汉喔卡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内设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人事部、行政部和新媒体运营部,分工明确,利用“喔卡手机”进行诈骗活动。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该公司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有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意向的被害人,虚构公司有内部渠道可以办理大额信用卡、无抵押无担保的黑白户大额信贷、黑户洗白等业务的事实,并通过固定话术、制作央视采访视频等方式,増加其公司的可信度,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销售“喔卡手机”诈骗被害人财物。

被告人范光美系该公司市场三部销售员,负责通过电话和微信向被害人推销“喔卡手机”。2019年3月,范光美骗取被害人兰某人民币3888元、景某人民币200元,共计人民币4088元。被告人王伋龙系该公司市场三部总监,负责市场三部的运营和管理,对市场三部销售员的诈骗金额负责,其诈骗金额为人民币4088元。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伋龙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二、被告人范光美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武汉喔卡骗局的其他案犯

被告人祝某某,户籍地湖北省汉川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3月28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逮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祝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关于喔卡手机骗局的文书,在文书网上有多篇,犯案的人很多,大部分人罚款,少部分人判刑。

波罗简评

根据可靠消息说,武汉光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大量的诈骗公司,所以坊间戏称:武汉光谷是中国小缅北。大家找工作时,一定要注意防范诈骗公司的招聘,这些公司招聘往往给出很高的薪资,同时强调对文凭没有要求。网上对这些公司还流行这样一句话,公司领进门,刑期靠个人!



< <上一篇
下一篇>>